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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卡手续费及违约金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24日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昆仑银行信用卡的支持和信赖,为落实监管规定,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我行自2021年10月8日起,对申请信用卡分期业务提前还款的手续费计收方式及信用卡逾期后收取违约金计收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信用卡分期业务提前还款收取标准调整为:信用卡分期业务一次性收取分期手续费时,免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信用卡分期业务分期收取手续费时,申请提前还款后,已收取或已记账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并按照剩余分期金额中未偿本金的3%支付提前还款手续费;有配套分期协议的,则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二、信用卡逾期后违约金收取标准调整为: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5%收取,最低为人民币10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按次收取,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未偿还最低还款额时收取)。

  特此公告。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